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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 融 街: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5-01-27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01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天津融承和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
承和鑫”)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 8,715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
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工作安排,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
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 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
超过 22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和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媒
体上披露的《2024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已使用 13,071.44 万元,本次使用
8,715 万元,剩余 198,213.56 万元未使用,本次财务资助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审批额度内发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融承和鑫,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置业”)和天津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碧德房地产”)、宁夏伟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伟嘉”)
分别持有其 34%、33%、33%股权,融承和鑫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要求被
资助对象满足的相关条件。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形成股东借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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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融承和鑫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按照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的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的要求,融承和鑫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融承
和鑫提供股东借款。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公司按持股比例向融承和鑫提供金额不超过 8,715 万元、期限不超过五年的
股东借款,本次借款不收取利息。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
条件的股东借款。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融承和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27 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路 2 号-6111
    注册资本:250,000,00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温泉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MA05T5A90M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除本次借款,公司未有其他向融承和鑫提供的财务资助。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与天津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伟嘉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融承和鑫的股权比例各为 34%、33%、33%。融承和鑫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
    3.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融承和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财务情况
    被资助对象融承和鑫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50,574.58 万元、负债总
额为 26,126.8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24,447.77 万元、营业收入
为 0、净利润为-0.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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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抵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
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介绍
    1.天津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业名称:天津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王长海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 2-1204(天津信
隆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0588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YB9T1K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停车场管理;自有房屋租
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天津津晋冀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天津
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天津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恒宇国际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天津碧德房地产与公司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碧德房地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天津碧德房地产按股权比例向融承
和鑫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2.宁夏伟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业名称:宁夏伟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陈锦元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西 CBD 金融
中心第 11 层 1106 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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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76CREM3F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调查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万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宁夏伟嘉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100% 股权,宁夏伟嘉实际控制人为许振龙。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宁夏伟嘉与公司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宁夏伟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宁夏伟嘉按股权比例向融承和鑫提供同等
条件的股东借款。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融承和鑫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2.融承和鑫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公司派出 3 名;融承和鑫的董事长、
财务总监、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均由公司派出。
    3. 融承和鑫预计未来现金流入可以覆盖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将密切关注其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采取充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
全。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已采取了必要的
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超募资金情况。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
个月内,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额度为 61.68 亿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9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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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7.47%。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签署的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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