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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银锡:关于公司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5-01-22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5-10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相关的实施内
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
大影响,对后续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尚存在
不确定性。
    3、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作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鉴于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锡”或“公司”)
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426),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及贵
金属采选与冶炼,拥有三十多年的行业经验和得天独厚的地域条件,储备了雄厚的
矿产资源,生产能力及采选技术科技含量在同规模矿山企业中均处于领先地位。资
产的优化,管理的规范,使得其在同行业领域的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公司子公司银
漫矿业以铅锌银矿和铜锡银锌矿蕴藏为主,含银量较高、矿产品位较高,剩余服务
年限较长,为国内最大的白银生产矿山之一,同时也是我国生产锡精矿骨干企业。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锡业分会数据,银漫矿业2023年锡精矿产量国内排名第
二位。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000960),是一个有着百年历史传承又承担着新时期发展使命的以锡
为主的有色金属全产业链企业,前身始于清光绪(1883 年)朝廷拨官款建办的个旧
厂务招商局,历经 142 年的积淀和上市以来的高速发展,形成了锡、铜、锌、铟等
金属矿的勘探、开采、选矿、冶炼及锡材、锡化工有色金属深加工(重要参股公司
主要业务)的产业格局,拥有着锡行业内丰富的资源、最完整的产业链以及齐全的
门类,为我国最大的锡生产加工基地。拥有的锡资源储量和铟资源储量成就了锡、
铟双龙头产业地位,其锡资源生产基地个旧地区是中国锡资源最集中的地区之一,
素有世界“锡都”美誉。自 2005 年以来公司锡产销量稳居全球第一,占有全球锡市
场最大份额。

    为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共同提升双方资源储备、技术实力和市场地
位,公司与锡业股份于2025年1月21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法定代表人:刘路坷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16.46亿

    成立日期:1998年11月23日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贵金属及其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管理商品),非金属及
其矿产品,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进出口业务(按目录经营),环境保护
工程服务。劳务服务、技术服务、井巷掘进(限分公司经营),有色金属深加工及其高
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及自销,境外期货业务(凭许可证开展经营),代理进出口业
务,硫酸的生产及销售。

    公司与锡业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仅为战略性约定,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锡业股份与兴业银锡为推动双方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惠共赢,
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协同高效的理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合作的主要内容

    1、围绕双方优势矿产资源,在勘查、采选、冶炼、投资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
伴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共同提升双方资源储备、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
进一步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竞争力。

    2、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储备、技术、人才、资金、品牌、经验等方面的优
势,探索、推动和深化各个层面的业务合作,提升双方的管理水平资源开发效益。

    3、双方将加强在国内外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市场行情、矿业政策、科研成果、
装备技术等方面的信息共享,积极探索通过合资、并购等方式进行合作,就获取和
开发国内外优质有色金属矿产项目实现协同发展。
    (二)生效及合作期限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协议期满前,双方可协商延长
合作期限。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署的《协议》是双方后续拟签订相关具体合作协议的基础,有助
于双方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实现资源、技术等多方面的合作,促进双方优势互补,共
同提升双方资源储备、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对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竞争
力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协同推进国内锡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协议》属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
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仅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
基本原则的框架性初步约定,不涉及具体的金额,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
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后续正式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是否和
                                                                   截至目前的执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存
                                                                      行情况
                                                                                  在差异
                                    兴业银锡、南化股份依托各自
               《兴业银锡:关于签
                                    技术和产业优势,围绕资源勘
2023 年 5 月   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
                                    察、智慧矿山、选矿技术、产     正常履行中      否
   17 日       公告》(公告编号:
                                    销合作等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
               2023-40)
                                    作,并研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兴业银锡:关于公
               司与西藏自治区山南   兴业银锡与山南市政府在山南
 2023 年 11    市人民政府签署《战   市金矿资源整合开发领域建立
                                                                   正常履行中      否
  月 27 日     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签
               (公告编号:         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023-75)

    (二)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增持公司股份 40,000 股,其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的持股情况
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
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股东、董监高交易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交易计划,公司将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锡业股份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