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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2025-003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03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意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子公司名称: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浦新能源”),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

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南京钛白”)持股 50.94%的控股子公司;

    2、若本次交易可以顺利进行,交易完成后,金浦钛业或其子公

司将持有金浦新能源 49.06%股权,南京钛白持有金浦新能源 50.94%

股权,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3、本次交易仅为收购意向,正式交易金额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关于金浦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

估报告,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

计报告进行审计,在前述评估值、审计值为定价依据的基础上方能

最终确定。预计金额将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1-
    一、交易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

持有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新能源”)

50.94%的股权,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安徽高新投基金”)持有金浦新能源24.53%股权,淮

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成长基金”)

持有金浦新能源24.53%股权。金浦新能源主要投资10万吨/年新能源

电池材料前驱体及热能综合利用项目,根据当前投资进度,其中热

能综合利用项目预计今年投产。据金浦新能源测算,热能综合利用

项目将产生正现金流。行业内新能源电池材料前驱体的生产利润空

间稳步增加,有望达到公司测算的投资盈亏平衡点,因此,公司拟

加强对金浦新能源的控制权,拟收购安徽高新投基金、淮北成长基

金合计持有金浦新能源49.06%股权。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意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

司拟以现金、发行股份或可转债或前述方式相结合等方式收购安徽

高新投基金、淮北成长基金合计持有金浦新能源49.06%股权。股权

收购完成后,金浦钛业或其子公司将持有金浦新能源49.06%股权,

南京钛白持有金浦新能源50.94%股权。

    本次交易仅为收购意向,正式交易金额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关于金浦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

                            -2-
报告,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

报告进行审计,在前述评估值、审计值为定价依据的基础上方能最

终确定。预计金额将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2TCH2528

    2、法定代表人:顾俊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9 年 03 月 20 日

    5、出资额:200000 万人民币

    6、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三

号双创服务中心 416 室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淮北市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小企业

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安徽临涣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9、除前次出资及本次交易外,安徽高新投基金与公司之间不存

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
   1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安徽高新投基金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的情形。

    (二)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4MA2TJCKW2L

   2、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7 日

   5、注册资本:119000 万人民币

   6、住所: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孵化器 215 号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人: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淮北市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公司、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

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巢湖经济开

发区诚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淮北开发区龙

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除前次出资及本次交易外,淮北成长基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
    1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淮北成长基金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22 年 04 月 11 日

    4、注册资本:40000 万人民币

    5、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煤焦化基地华殷路 12 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

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

和石膏销售;肥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金浦新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5-
  1       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7,000            50.94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2                                                  13,000            24.53
      (有限合伙)
  3   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13,000            24.53
    合计                                             53,000            100.00

      本次交易后,金浦新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1          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7,000           50.94
  2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          26,000           49.06
      合计                                           53,000           100.00

      8、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16,634,742.07                  675,978,199.31
    负债总额                        188,038,234.16                  147,345,525.10
  净资产总额                        528,596,507.91                  528,632,674.21
    营业收入                          4,241,812.58                      462,110.66
    净利润                              -36,166.29                   -1,016,742.69

      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金

浦新能源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的情形。

      10、历史沿革及经营情况

      2022年4月,金浦新能源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万元,

南京钛白持有金浦新能源100%股权;

      2023年1月,南京钛白将其持有的金浦新能源13,000万元未实缴

股权及相应出资义务转让给安徽高新投基金,安徽高新投基金按照0

元对价受让金浦新能源前述股权;同时淮北成长基金以1元/每元注

册资本的价格对金浦新能源进行增资扩股,以现金方式共计向金浦

新能源增资人民币13,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及转让后,金浦新能

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3,000万元,南京钛白持股比例变更为50.94%,

                                       -6-
安徽高新投基金持股比例为24.53%,淮北成长基金持股比例为

24.53%。

   金浦新能源在淮北建设10万吨/年新能源电池材料前驱体及热能

综合利用项目,主营业务为磷酸铁、磷酸铁锂、硫酸、磷酸、硫酸

铵的生产和销售。30万吨/年硫酸装置已完成了主要设备的订货以及

非标设备现场制作及安装,5万吨/年磷酸铁装置目前仍在筹建中。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仅为收购意向,正式交易时交易各方将协商确定聘请

评估机构出具关于金浦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

协商确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

报告进行审计,最终交易价格以前述评估值、审计值为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投资方1: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方2:淮北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

    金浦钛业: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1、标的股权

   1.1 金浦钛业按本协议约定以现金、发行股份或可转债或前述

方式相结合等方式(具体收购方式由投资方选择确定)收购投资方

                            -7-
合计持有标的公司49.06%的标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

26,000万元),其中投资方1持有标的公司24.53%的股权(对应标的

公司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投资方2持有标的公司24.53%股权

(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3,000万元)。

   2、交易的基本方案

   2.1金浦钛业应在收到投资方书面确认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应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日”)的通知后聘

请经投资方确认且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

进行评估,并于评估基准日后的90天内出具关于标的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投资方在向金浦钛业发送确定评估基准

日的通知函中,应明确其根据本协议第1.1条选择的收购方式。

   3、标的股权过户交割的先决条件

   标的股权过户交割应取决于以下条件的实现:

   (1)各方已基于本协议签署了正式交易文件;

   (2)各方已就正式交易文件的签署完成所有必要的内部决策程

序并取得决策机构出具的决议文件;

   (3)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必要批准

(如适用)。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新主业,加强对重要子公司的控制,

增强上市公司未来的获利能力,加强风险管控力度,提高管理效率

                            -8-
和战略执行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不

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