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011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 1、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英萨”) 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京金浦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东新材 料”)持股50%的合营公司,公司拟向金浦英萨提供总额不超过 6,492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年利率7%。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特别风险提示: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金浦钛业将与金浦英 萨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 资助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保证金浦英萨正常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金浦英萨 提供总额不超过 6,492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款项主要 用于补充金浦英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金浦英萨另一持 股 50%的股东 DYNASOL CHINA S.A.DE.C.V(以下简称“外方股 东”)指定其关联方提供与金浦钛业相同总额的财务资助和连带责 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 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 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财务资助对象: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6,492万元 财务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根据金浦英萨的实际经营需求给付 资金主要用途:主要用于补充金浦英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 资金使用费:按年利率7%计算 上述财务资助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协议实际签署情况为 准。 3、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1月13日 3、注册资本:4,300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邰保安 5、注册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109号 6、经营范围:从事包括丁腈橡胶制造,丁腈橡胶及其相关石油 化工产品(丁二烯、丙烯腈以及橡胶助剂)的销售、进出口贸易; 从事与此类产品有关的研究、开发、服务及其他相关的经营活动 (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 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审批和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南京金浦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2,150.00 50.00 DYNASOL CHINA S.A.DE.C.V 2,150.00 50.00 合计 4,300.00 100.00 8、根据金浦英萨《合资经营合同》的约定,双方股东需对金浦 英萨提供相同总额的融资担保和借款(统称财务支持),以共同支 持合资企业发展。因金浦英萨可以在外资银行获得更多的融资授信 额度,金浦英萨另一持股50%的外方股东指定其关联方为金浦英萨在 外资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担责任担保,担保金额高于金浦钛业为 金浦英萨提供的担保额度。为确保双方股东利益均不受损害,金浦 钛业为金浦英萨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高于外方股东,双方提供的财 务资助和连带责任担保总额相同。具体如下: 财务资助额度(万 担保方/资助方 担保额度(万元) 合计(万元) 元) 金浦钛业 5,900 6,492 12,392 DYNASOL CHINA 9,642 2,750 12,392 S.A.DE.C.V 关联方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0,601,267.81 617,067,614.97 负债总额 302,212,678.25 314,474,196.5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1,420,000.00 141,42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02,212,678.25 314,474,196.52 净资产总额 278,388,589.56 302,593,418.45 营业收入 332,486,242.08 428,740,972.45 利润总额 -32,550,476.89 -17,895,945.47 净利润 -24,412,857.67 -13,500,499.86 10、与上市公司的关系:金浦英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环东新材 料的合营公司。 11、公司在 2024 年度对金浦英萨提供财务资助共计 6,492 万 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2、金浦英萨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向下属合营公司提供借款,主要用 于补充金浦英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金浦英萨另一持股50%的外方股东指定其关联方提供与金浦 钛业相同总额的财务资助和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金浦钛业将与金浦英萨签订正式的借 款协议,并加强对金浦英萨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 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 保证其正常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被资助对象具备良好的履约能 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相同总额的财务资助和连担 责任担保,资金使用费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保障下属合营公司 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 和连担责任担保,资金使用费率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对下属合营公 司进行有效管控,其风险可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下属合营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6,492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6,492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 3.99%;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款项。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内实际发生财务资助事项时,公司将及时披 露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