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26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5-1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5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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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持人:董事长周志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80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6,039,9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280,000 股的 49.97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2,259,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280,000 股的 48.898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0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80,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280,000 股的 1.0732%。
(九)公司除董事李小波、董事及副总经理徐亚平因工作原因请
假未能出席会议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议见证律师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张腾文、马桦以视频方式出席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
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股东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创新
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周志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为 3,826,518 股。表决情况如下:
(一)表决情况:
同意 3,46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0.6050%;反对 27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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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31%;弃权 8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19%。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467,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050%;反对 27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
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31%;弃权 87,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19%。
(二)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莉、曾亚西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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