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0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5 年 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 月17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 段 10 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1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公告编号:2024-73)。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 342 人,代表股份 109,009,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50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 代表股份 98,379,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04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39 人,代表股份 10,630,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23%。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41 人,代表股份 36,956,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325,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339 人,代表股份 10,630,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023%。 2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6.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 2 项,表决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逐项审议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回避了对 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表决情况: 1.01《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案 在审议本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 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72,053,552 股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0,473,729 股 6,282,400 股 200,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82.4588% 16.9995% 0.5417%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0,473,729 股 6,282,400 股 200,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82.4588% 16.9995% 0.5417%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3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0 股。 1.02《公司与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子议案 在审议本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所持有的 26,325,360 股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75,936,221 股 6,097,000 股 651,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91.8385% 7.3738% 0.7877%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3,70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882,669 股 6,097,000 股 651,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36.5222% 57.3513% 6.1264%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3,700 股。 1.03《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102,433,981 股 6,337,300 股 238,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93.9676% 5.8135% 0.2189%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900 股。 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0,380,429 股 6,337,300 股 238,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82.2063% 17.1481% 0.6456%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90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中需逐项表决的 3 个子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 意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102,605,681 股 6,233,900 股 17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通过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94.1251% 5.7187% 0.1562% 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0,552,129 股 6,233,900 股 17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股东 82.6709% 16.8683% 0.4608%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5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徐小玉、陈培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 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美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