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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18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0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5 年 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
月17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
段 10 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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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公告编号:2024-73)。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 342 人,代表股份 109,009,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50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
代表股份 98,379,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04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39
人,代表股份 10,630,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23%。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41
人,代表股份 36,956,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325,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339 人,代表股份 10,630,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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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6.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 2 项,表决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逐项审议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回避了对
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表决情况:
     1.01《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案
    在审议本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
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72,053,552 股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0,473,729 股   6,282,400 股   200,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82.4588%       16.9995%       0.5417%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0,473,729 股   6,282,400 股   200,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82.4588%       16.9995%       0.5417%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3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000 股。
     1.02《公司与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子议案
    在审议本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所持有的 26,325,360 股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75,936,221 股    6,097,000 股   651,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91.8385%         7.3738%       0.7877%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3,70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882,669 股    6,097,000 股   651,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36.5222%        57.3513%       6.1264%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3,700 股。
     1.03《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102,433,981 股   6,337,300 股   238,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93.9676%         5.8135%       0.2189%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9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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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0,380,429 股          6,337,300 股        238,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82.2063%           17.1481%            0.6456%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90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中需逐项表决的 3 个子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
   意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102,605,681 股       6,233,900 股        17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通过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94.1251%              5.7187%          0.1562%
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0,552,129 股              6,233,900 股              17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股东
                       82.6709%                  16.8683%                  0.4608%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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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徐小玉、陈培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
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美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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