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伟光)2025-03-11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本报告年度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6 次,本人出席 6 次,其中现场召开 3 次,
现场与通讯召开 2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 1 次。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报告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出席 1 次。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
会议,讨论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履行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对董事候选人徐新良先生及拟聘总经理
何春先生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 2023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核,并审议
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方案,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按时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企
业发展战略调整升级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
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有
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
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
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
会会议,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本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
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
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 2024 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潘伟光
2025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