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2-14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详见公司
于2025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
A股股份。截至2022年5月11日,公司本次A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通
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5,242,153股,全部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2%。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
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股票价值的高
度认可,上述回购A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A股限制性股
票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
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此以外,原回购方
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即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15,242,153股
A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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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上述回购A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
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15,242,153元,由人民币7,621,087,664元变更为人民币
7,605,845,51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A股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2.联系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申报日期: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3月30日
4.电话:020-87550265,020-87550565
5.传真:020-87554163
6.邮编:510627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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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
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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