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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鼎股份: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5-03-03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
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协议基本情况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睿思博机器人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思博机器人”)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埃夫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在具身智能、机
器人领域内进行创新合作,共同推动相关业务发展,并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664238230M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注册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
    法定代表人:游玮
    注册资本:5217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智能机器人、智能生产线设备及配件、汽车专用设备研
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销售及售后服务,机器人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软件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销售及售后服务,节能技术服务,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
改造及维修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除外,涉及前置许可
的项目除外,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睿思博机器人与埃夫特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签署过类似协议。
埃夫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关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甲方:安徽睿思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主要内容
    (1)双方将针对工业机器人及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展开多维度的全方位的
战略合作,针对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进行合作探讨,进一步加强在产品开发、技术规
范和标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探讨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持续提升双方的竞
争优势,共同打造行业领先的产品研发、制造工艺和质量标准,共同挖掘在机器人领
域合作的创新机会。
    (2)对于双方共同开发的项目,双方在该项目中的合作伙伴关系具有最优选择
权,在双方具备项目承接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均不向共同用户推荐除对方外的合作伙
伴。根据业务的需要,优先为对方提供方案、应用、产品、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必要
时有义务为对方人员提供方案、应用、产品、技术等相关培训。若涉及甲方相关产品,
乙方会优先选择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作为核心配套商。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后,有利于双方针对工业机器人及人型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展开多维
度的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对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进行合作探讨,持续提升双方的竞争
优势,共同打造行业领先的产品研发、制造工艺和质量标准,共同挖掘在机器人领域
合作的创新机会。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因履行协议
而对合作方形成重大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
未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亦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
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
情况确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的履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序         披露时间                  名称                       履行情况
                         公司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
   1    2025年2月12日    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正常履行中

                         公司与深圳市众擎机器人科技有限公
   2    2025年2月21日    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正常履行中


    2、本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
持股不存在发生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
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