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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景峰: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5-03-05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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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
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
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
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
任何责任。




                                    2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
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3月1日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
告》”),现就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景峰医药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
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案号:[2023]沪0113民初22328号),获悉上
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武义慧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
义慧君”)与公司及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叶湘武之间
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2024年9月,公司收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
事判决书》【(2023)沪0113民初22328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
月21日和2024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和《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
沪02民终14748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9.18万元,由武义慧君、上海景峰、叶湘武共同负担。本
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未披露


                                     3
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超过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10%以上,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
计表》。

    三、本次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可能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涉及需由上海景峰、叶湘武支付返还的定金、赔偿武义慧君损
失及保全申请费共计5,173.40万元及三上诉人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49.18万元。本
次重大诉讼进展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如下:

    1、公司在收到原告武义慧君4,500万元定金时,已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在
财务报表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列示;根据终审判决情况,公司后续需返还4,500
万元定金,该笔款项将抵减“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账面余额,返还定金的事项不会
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2、针对需赔偿武义慧君的损失及保全申请费673.40万元,公司此前已于2024
年计提“预计负债”,同时导致2024年度净利润相应减少673.40万元。本次为二审
终审判决,后续公司拟提起再审。因此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二)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
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累计
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
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


                                    4
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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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之盖章页)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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