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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 (0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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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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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武龙)2025-03-2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加强

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层的沟通与交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履行职责。全

年工作中,积极出席和列席了年度内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大力的支

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

    我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列席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加次数                                   大会次数

     武龙            11            11              0              0            0            4

    报告期内,在参加每次会议前, 我对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结合自身专业

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 我未对董事会

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具体情况

    我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在会前详细阅读各项

议案,对决策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并根据情况要求公司作补充说明。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

各项议案汇报,通过对公司财务业绩衡量与评价、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进行了解,对

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对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等事项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出谋划策。

    报告期内,我按照证券监管要求对《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专业委员会职权事项进行审议,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在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中对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意见。本

年度我重点发挥对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关键领域的监

督作用,履行了监督职能。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

责,主要包括:认真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听

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推动公司

内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和年度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2024 年 2 月出席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沟通会,就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初稿进行专项沟通,对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2024 年 3 月听取财务报告会计

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2024 年 11 月审阅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

审计工作方案, 听取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审计内容和目标、审计计划时间表、审

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并对审计重点关注内容提出相关要求和建议。

    四、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我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机,以视频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多

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管理和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我 2024 年度现场工作天数为 15 天,

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对我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参加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自觉学习和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

新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履职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

    六、公司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情况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条件,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发生干预独立董事独立
行使职权的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武龙

                                                               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