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5-008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简介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2025 年,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 集团有限公司、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 公司、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鑫诚建设监 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预计 2025 年度总金额为 20,635.00 万元(不含税),2024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2,965.00 万元(不含税),2024 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11,665.81 万元(不含税)。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经 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汪凯、白轶明、包玺芳、易均平、刘五丰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对此 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 有限公司。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类别 则 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宁夏中色新材料 气体及热水采购 按市场价格定价 50.00 - 373.14 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 宁夏中 色金 航钛 钛制品 按市场价格定价 1,485.00 - 739.57 采购原材 业有限公司 料 宁夏盈氟金和科 氢氟酸 按市场价格定价 870.00 - 902.95 技有限公司 小 计 2,405.00 - 2,015.66 向关联人 中色(宁夏)东方 采购燃料 水电汽 按市场价格定价 6,120.00 549.65 5,135.38 集团有限公司 和动力 中色(宁夏)东方 钽铌制品 按市场价格定价 140.00 - 141.98 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中 色金 航钛 钽铌制品 按市场价格定价 7,150.00 - 1412.41 向关联人 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西北稀 有金 属材 料研究 院宁 夏有 钽铌制品 按市场价格定价 175.00 - 17.01 限公司 小 计 7,465.00 - 1571.40 中色(宁夏)东方 分析费、加工费 按市场价格定价 65.00 - 53.12 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中 色金 航钛 分析费、加工费 按市场价格定价 1,775.00 - 445.53 业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 宁夏中 色新 材料 提供劳务 分析费 按市场价格定价 5.00 - 0 有限公司 中色创新研究院 - 94.34 (天津)有限公司 加工费 按市场价格定价 小 计 1,845.00 - 592.99 综合服务费、租赁费、 中色(宁夏)东方 车辆使用费及采购服 按市场价格定价 875.00 - 534.39 集团有限公司 务代理费等 宁夏中色金航钛 加工费 按市场价格定价 530.00 - 670.12 业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 西北稀有金属材 人提供的 料研究院宁夏有 分析费 按市场价格定价 75.00 - 99.67 劳务 限公司 零星工程、修理、加 宁夏中色新材料 工、循环水使用费及 按市场价格定价 1,055.00 12.63 820.17 有限公司 租赁费等 有色矿 业集 团财 利息及手续费 按市场价格定价 - - 0.58 务有限公司 2 大冶有 色金 属集 接受培训费劳务 按市场价格定价 - - 0.70 团控股有限公司 鑫诚建 设监 理咨 监理费 按市场价格定价 265.00 - 224.75 询有限公司 小 计 2,800.00 12.63 2,350.38 合 计 20,635.00 562.28 11,665.81 注:2024 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预 计 金 额 额占同类 关联人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别 内容 额(万元) (万元) 业务比例 差异(%) (%) 宁夏中色新材 气体及热 2024 年 1 月 31 日, 373.14 150.00 0.37% 148.76% 料有限公司 水采购 2024-002 号公告 宁夏中色金航 2024 年 1 月 31 日, 向关联人采 钛制品 739.57 1,500.00 0.74% -50.70% 钛业有限公司 2024-002 号公告 购商品 宁夏盈氟金和 2024 年 1 月 31 日, 氢氟酸 902.95 1,000.00 0.90% -9.70% 科技有限公司 2024-002 号公告 小计 2,015.66 2,650.00 2.01% -23.94% 向关联人采 中色(宁夏)东 2024 年 1 月 31 日, 购燃料和动 方集团有限公 水电汽 5,135.38 6,000.00 100% -14.41% 2024-002 号公告 力 司 中色(宁夏)东 方集团有限公 钽铌制品 141.98 - 0.00% 100.00% 司 向关联人销 宁夏中色金航 2024 年 1 月 31 日, 钽铌制品 1,412.41 1,500.00 1.13% -5.84% 售商品 钛业有限公司 2024-002 号公告 西北稀有金属 2024 年 1 月 31 日, 材料研究院宁 钽铌制品 17.01 100.00 0.01% -82.99% 2024-002 号公告 夏有限公司 小计 1,571.40 1,600.00 1.14% -1.79% 中色(宁夏) 分析费、 2024 年 1 月 31 日, 东方集团有限 53.12 25.00 0.04% 112.48% 加工费 2024-002 号公告 公司 宁夏中色金航 分析费、 2024 年 1 月 31 日, 向关联人提 445.53 630.00 0.36% -29.28% 钛业有限公司 加工费 2024-002 号公告 供劳务 宁夏中色新材 2024 年 1 月 31 日, 分析费 - 20.00 0.00% -100.00% 料有限公司 2024-002 号公告 中色创新研究 加工费 94.34 0 0.08% 100.00% 院(天津)有限 3 公司 小计 592.99 675.00 0.47% -12.15% 综合服务 费、租赁 中色(宁夏)东 费、车辆使 2024 年 1 月 31 日, 方集团有限公 534.39 690.00 6.82% -22.55% 用费及采 2024-002 号公告 司 购服务代 理费等 宁夏中色金航 2024 年 1 月 31 日, 加工费 670.12 420.00 8.55% 59.55% 钛业有限公司 2024-002 号公告 西北稀有金属 2024 年 1 月 31 日, 材料研究院宁 分析费 99.67 80.00 1.27% 24.59% 2024-002 号公告 夏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人 零星工程、 提供的劳务 宁夏中色新材 修理、加工 2024 年 1 月 31 日, 820.17 850.00 10.47% -3.51% 料有限公司 及循环水 2024-002 号公告 使用费等 有色矿业集团 手续费 0.58 - 0.01% 100.00% - 财务有限公司 大冶有色金属 接受培训 集团控股有限 0.70 - 0.01% 100.00% - 费劳务 公司 鑫诚建设监理 监理费 224.75 - 2.87% 100.00% - 咨询有限公司 小计 2,350.38 2,040.00 15.21% 合计 11,665.81 12,965.00 -10.02%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正常的生产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允。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市场、 客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户需求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 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合法合规,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是市场、客户需求及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注:2024 年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4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陈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叁亿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新材料、镁合金、电池能源材料、微合金炉料、 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房 屋建筑工程,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品进出口贸易,房屋、场地、设备租赁 劳务承包、劳务服务,职工培训,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物业服务,自购水、电、 蒸汽、天然气、暖气、电信服务转售(不含专项审批),化工产品、金属及其 制品、五金交电、模具、润滑油品、实验器材、消防器材、办公用品及耗材、 劳保用品、日用品销售,机电设备、备件销售及维修服务咨询服务普通道路货 物运输(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2024 年末母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1,452.82 万元,净资产-80,787.17 万元,营业总收入 80,192.02 万元,净利润-1,870.19 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持有公司 201,916,800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39.99%,为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 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由于本公司由控股股东部分改制上市而来,辅助生产部分均留在母体,故 水电汽、计量器具外协检验、综合服务、土地租赁等交易必然形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的水电汽、综合服务及土地租赁等;本公司也向控股 股东收取加工费和分析检测费用,均以市场定价原则进行收取。 5、履约能力分析 5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二)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法定代表人:康宝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捌佰柒拾贰万柒仟元整 经营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稀有金属冶炼、加工及销售;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 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 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承办本院及直属企 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铍及铍合金的设计、开发、 生产和服务;分析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2024 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9,915.33 万元,净资产 115,021.46 万元,营业总收入 52,281.41 万元,净利润 23,420.06 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 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条 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本公司向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销售钽铌制品 和氧化物(属于增加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业务。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 险。 6 (三)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119 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 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 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制品销售; 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 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2024 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186.67 万元,净资产 17,924.93 万元,营业总收入 61,900.96 万元,净利润 648.61 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公司与中色新材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向其采购循环水、热水、住宿 和招待,接受其零星工程、修理、加工等;为其提供产品分析检测费用等。以 上均属于以市场原则定价的企业内部日常的关联交易往来。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7 (四)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11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伍佰贰拾万伍仟陆佰捌拾叁点贰肆元整 经营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有 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高 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2024 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068.64 万元,净资产 35,728.68 万元,营业总收入 33,300.24 万元,净利润 2,300.36 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本公司正常生产过程中有高低温锻造等加工,需要在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 限公司进行,在生产过程中会采购钛棒、钛合金棒等钛产品,宁夏中色金航钛 业有限公司的锭材加工需要在本公司进行,同时也会购买本公司的熔炼铌等产 品,双方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本公司向金航钛业收取产品分析检测费,并购买 钛制品,以上均按市场原则进行结算。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 险。 8 (五)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工业园区欣盛路南侧(石嘴山市高新技术开 发区欣盛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许新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整 经营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 和石膏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2、2024 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377.01 万元,净资产 28,285.65 万元,营业总收入 84,252.45 万元,净利润-3,228.49 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该公司生产的氢氟酸产品满足公司的使用要求,运距优势明显,为公司氢 氟酸合格供应商之一。公司与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包括:通过中色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向其购买氢氟酸产品。以上均属正常的交 易业务,均以市场定价原则进行。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 险。 9 (六)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 3 号楼 16 层 1903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对外劳务合作;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 价咨询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2024 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41.36 万元,净资产 3,430.70 万元,营业总收入 8,372.24 万元,净利润 126.14 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鑫 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中国有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该公司提供的工程项目监理及造价服务能够满足公司的使用要求,服务质 量较高。公司与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建设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施工与监理服务。以上均属正常的交易业务,均以市场 定价原则进行。 5、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 10 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水电汽产品的交易价格为 市场价格,具体价格为中色东方集团在从当地购买的水电汽价格增加运维费用, 价格公允。 2、综合服务:原则上仍执行原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 签协议。 3、本公司与其他各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原则上均按照当时市场情 况由双方每年签订一个总的框架协议,如果交易条件和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双方将另行协商重新确定交易标的、价格、额度等内容。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或辅助生产所需的正常交易内容,包括原料、 材料、水电汽、综合服务、土地租赁和产品销售等。其中,购买关联方的原料、 材料是为了保证公司部分产品的正常生产供应;购买关联方的水电汽及支付有 关劳务、服务等费用,是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关 联方部分产品的生产和科研项目的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占整体采购和销售 的比例较低,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况,对上市公司利润影响较小,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 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 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的内容合理,保护了投资者的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11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由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 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