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02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2025 年 1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1) 和《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1),现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 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晓民。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017,132,46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份 18,269,991 股,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 4,998,862,471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92 人,代 表股份 3,928,820,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94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 股份 2,946,007,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336%;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 483 人,代表股份 982,812,98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84 人,代表股份 183,806,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7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 代表股份 15,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出席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1 人,代表股份 183,791,38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67%。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5,968,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 2,191,78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 660,65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0,954,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81%;反对 2,191,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24%;弃权 660,65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3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4%。 本议案获得通过,蒋海先生即日起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中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的安排同步生效。 王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曦先生目前未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公 司董事会对王曦先生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0,9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6%;反对 2,217,41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4%;弃权 728,44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0,861,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73%;反对 2,217,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4%;弃权 728,4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3%。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晓民回避本议 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9,774,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38%;反对 59,994,35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05%;弃权 561,109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57%。 利益相关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王炎培。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