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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旗新材: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5-03-04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4 日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20 日、2024 年 1 月 5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 81.23 万股公司股票,成交均价为 26.80 元/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的 0.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2024-012)。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为 36 个月,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 2024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3
月 4 日;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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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届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81.2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7%。

    二、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未来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在
资产管理机构完成清算后依据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进行权益分配。

   持有人与资产管理机构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
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
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三、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
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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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
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及名单等事项,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如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和出售等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做变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
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
终止或延长。

   4、应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他需要终止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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