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关于中旗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5-04-10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旗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9 日,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九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中旗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即 20.70 元/股)的 130%(即 26.91 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中旗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中旗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
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中
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540.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54,000.00 万元,债券
期限为 6 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327 号”文同
意,公司 54,000.00 万元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债券代码“12708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 月 9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9
年 3 月 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中旗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30.27 元/股。
1、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
格。“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27 元/股调整为 30.1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1)。
2、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
股价格。“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17 元/股调整为 30.02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3、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2024 年 7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决定将“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0.70 元/股,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1%(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当期应
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中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股票已有九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不低于“中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20.70 元/股)的 130%(即 26.91 元/股)。
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后续可能触发
“中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
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中旗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
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
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