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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速达股份:国信证券关于速达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5-01-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速达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葛体武                        联系电话:021-60933191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凌云                        联系电话:021-6093318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葛体武、张达、王诗芸、范超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 9 月 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                                                                 不适
                                                                       是   否
                                                                                   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其他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三会文件;访谈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地查看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场所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
                                                                       √
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
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公司内审部经理;查阅公司专门委员会会议文件;查阅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等制度文件;查阅公司内审部的内审工作报告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1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
                                                             √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
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注 1]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
报告                                                                    [注 2]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三会文件;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制度文件;查阅互动易网站信息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
                                                               √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注 3]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等管理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三会文件;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查
阅公司往来明细账等会计资料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2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
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公司三会文件;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明细账;取得公司募集资金大额支出的相关资料;访谈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
                                                               √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                √
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
                                                               √
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
披露文件;查阅同行业、上下游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比承诺内容,检查上市
前承诺履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会文件;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查阅
公司往来明细账等会计资料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
                                                                          √
以整改



                                      3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注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在 2024 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
    注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在 2024 年年报审计阶段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注 3:公司自上市以来,暂未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体武           刘凌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