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5-03-29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离任独立董事经纬先生、李
云先生,现任独立董事何池先生、孙自愿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离任独立董事经纬先生、李云先生,现任独立董事何池先生、
孙自愿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四位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
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独立董事本人及主要亲属均不属于公司主要股东,均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及其附属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属于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不属于为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附属单位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