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立虎)2025-04-09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立虎,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南京
大学讲师、副教授;深圳法制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现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签署并向公司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自查情况与承诺函》。本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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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以通讯方式参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陈立虎 8 7 1 0 0 否 2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因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与本人工作安排冲突,未能亲自出席外,本人均按时参
加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其余 2 次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认真审查,并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我对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均投
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我认为公司 2024 年
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所作决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
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参与审议相关
议案。
1、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会议召集人
召开并参加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自查情况与承诺
函》进行了审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
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出席情况 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
2024 年 4 月 1 日 本人出席
员会第一次会议 工作的议案》
2、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未召开相关会议。
3、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
2
本人虽不是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但作为独立董事仍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
组织的有关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审计等事项沟通会议,以便及时和充分地了解公
司内部控制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工作机制,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尤其在
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
及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就定期报告中有关公司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
况与签字会计师进行深入讨论和交流,切实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等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
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我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 16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邮件、视频、
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本人结合自身专业
知识、从业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持续关注,定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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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及时获取行业、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不定
期的通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车间和项目建设进度,掌握公司经营重要动
态;主动查阅、问询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
关意见和建议;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配合,及时
提供所需的资料文件,有利于独立董事作出客观判断。
(七)培训学习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与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组织的后续培训,及时主动地
了解监管动态和制度变革,准确理解证券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提升专业履
职能力,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
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都在事前审批范围,未发生应提交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提交的情形。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没有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文件,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相应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
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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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
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
项,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
议程序和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新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2024 年度,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解释公告等相关规定执行进行合理变更,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变更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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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召集和主持相关会议,对任期
内的董事任职情况和资格及时关注和审查,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
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024 年 3 月,公司总工程师袁云中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本人申请
辞去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公司不涉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已经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
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1、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
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
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为 8 万元/年(税前);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
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此外,公司实施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为 31 名,其
中包括 1 名董事和 2 名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已经取得了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
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公司审计机构、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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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立虎
(报告人签名)
2025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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