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2-22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15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
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54.91 亿元
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
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45.11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
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44.67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0.44 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
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
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间接参股的萧县鑫生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鑫立恒新
能源有限公司和上海开鑫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
要时,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5,500 万元,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对参股
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
“渤海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协议》,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协
鑫智慧能源向渤海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的本金为 5,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所形成的债
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渤海银行苏州分行基于开立国内信
用证协议对协鑫智慧能源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协议》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
民币。
2、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
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临沂罗庄协鑫综合能源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罗庄”)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
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临沂罗庄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 12 年,具体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人
民币。
3、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园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售电”)向中国银行园区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期间江苏售电在 1,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中国银行园
区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990 万
元人民币。
4、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综合能源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协鑫综合能源”)分别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协鑫综合
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高邮市鑫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鑫艺”)
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3,6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
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
赁主合同对高邮鑫艺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
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
金额为 3,60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新协鑫能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新协鑫”)委托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再担保”)
作为申请人,向合作银行申请开立以中新协鑫为被担保人的保函,苏州再担保为
中新协鑫向合作银行提供担保。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与苏州再担保签署了《反
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前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
为苏州再担保为中新协鑫办理 500 万元保函续期而形成的苏州再担保对中新协
鑫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中的 55%部分,即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 275 万元人民币,
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2024 年 3 月 8 日,合作银行已开立首笔保函,该
保函金额 500 万元,保函生效日为 2025 年 2 月 1 日,到期日为 2028 年 1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6 日,合作银行出具《保函修改函》,将保函到期日延长至 2029
年 1 月 31 日。2025 年 2 月 11 日,合作银行出具《保函修改函》,将保函到期日
延长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
民币。
6、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租
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河源市鑫粤新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鑫粤”)向中交租赁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
年 1 月 7 日至 2025 年 7 月 6 日期间河源鑫粤在 5,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
中交租赁办理约定的各类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
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7、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昆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
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国电中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山燃机”)向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申请的本金 3,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昆仑银行大庆分行基于产业链贷款合同对中山燃机
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具体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8、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以下
简称“建设银行太仓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
司太仓鑫峰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鑫峰”)向建设银行太仓分行申
请的本金为 13,500 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建设银行太仓分行基于固定资产借款主合同对太仓鑫峰享
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至 2039 年 6 月 12 日,具体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3,655.42 万元
人民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情形 占 2023 年度经 占 2023 年度经
担保总额 审计合并报表净 担保余额 审计合并报表
资产的比例 净资产的比例
一、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
2,655,824.67 241.99% 1,795,769.49 163.62%
累计对外担
保
1、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不 33,505.11 3.05% 18,508.96 1.69%
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
2、公司对子
1,702,974.71 155.17% 1,089,326.40 99.25%
公司的担保
3、子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 919,344.85 83.77% 687,934.13 62.68%
保
二、子公司对
10,000.00 0.91% 10,000.00 0.91%
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