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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年健康: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3-01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5-003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的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融资额
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为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9 亿元;同意公司向成都金控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控”)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大健康”)就
共同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
币 20,000 万元事项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计提供本金余额之
和最高限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美年大健康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年大健康提供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
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署
了《保证合同》,为美年大健康提供债权额本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青浦支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年大健康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3,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
州建国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美年”)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
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疆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美年”)
提供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和唐山美年大健康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美年”)分别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沈阳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大健康”)
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西农商行”)签署了
《保证合同》,为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年”)提供
债权额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以下简称“海宁农商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宁美年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宁美年”)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呼和浩特市美年大健康健康体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
和浩特美年”)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大连分
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大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连美年”)、大连美年健康悦享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悦享”)
分别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 万元、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成都金控签署了《保证反担保合同》,就成都金控为成都锦江美年大健
康维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锦江美年”)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盛支行申请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事项,向成都金控提供主债权本金 400 万元的
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
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

    1、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6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号乙 B2035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321,083.8148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投资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医疗活动、心理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直接持有美年大健康 100%股权,美年大健康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
    美年大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898,694,227.65        16,496,411,626.14
 负债总额                          8,802,363,343.41         9,500,133,476.7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620,435,575.39         1,287,874,235.01
     流动负债总额                  6,869,150,548.29         7,334,927,112.16
 净资产                            7,096,330,884.24         6,996,278,149.42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753,614,934.05           8,650,871,745.40
 利润总额                           109,179,462.00              842,805,051.45
 净利润                              88,330,512.04              659,078,850.58

    2、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 年 1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江苏南通市人民东路 21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391,425.3923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投资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医疗活动、心理咨询);设计、生产、
销售各式服装、服饰及原辅材料;纺织服装类产品的科技开发;自营和代理上述商
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美年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015,228,416.16       19,456,660,182.54
 负债总额                            10,587,857,098.46       11,046,670,548.8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774,998,055.39       2,233,874,235.01
          流动负债总额                 7,966,478,742.06       8,196,944,516.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652,560,374.20       7,697,788,310.81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140,540,911.69      10,893,535,007.49
 利润总额                                88,905,841.35          848,055,323.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632,532.07          505,621,135.98

    3、浙江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8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崔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岳帅桥 10 号 1 幢 481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
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浙江美年 100%股权,浙江美年为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
    浙江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0,643,393.20           420,288,703.68
 负债总额                             571,472,254.89           437,650,631.1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60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515,986,735.56           409,791,223.54
 净资产                                 9,171,138.31           -17,361,927.43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4,990,566.61           104,245,023.02
 利润总额                               8,859,947.96            12,566,545.23
 净利润                                16,533,065.74            11,923,139.95

    4、新疆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李新东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银川路街道泉州街 866 号百商欧
风花都 4 栋商业楼 3 层、4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诊所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新疆美年 100%股权,新疆美年为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
    新疆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0,566,580.95            128,983,644.71
 负债总额                           77,394,006.45             96,942,036.1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62,743,493.29             88,788,447.92
 净资产                             33,172,574.50             32,041,608.54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6,683,651.09            100,992,648.76
 利润总额                            1,454,654.23             23,343,314.54
 净利润                              1,466,911.40             22,041,738.07

    5、沈阳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夏红丽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 373 号 9 门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住房租赁,医疗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沈阳大健康 100%股权,沈阳大健康为公司下
属全资子公司。
    沈阳大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9,760,514.24           368,184,355.98
 负债总额                            360,297,412.52           354,082,332.6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44,409,528.09           325,020,669.80
 净资产                                 -536,898.28            14,102,023.38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80,265,404.14           162,604,860.84
 利润总额                            -17,824,103.15              -143,112.01
 净利润                              -14,638,921.66             4,380,461.12

    6、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1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 888 号百利商务中心 2 号门负一层(北
侧 001-020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33.33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
务);医院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心
理咨询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安徽美年 100%股权,安徽美年为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
    安徽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8,066,145.48           737,350,284.14
 负债总额                          589,830,505.02           604,805,480.7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00,000.00            2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25,894,055.79           522,571,002.70
 净资产                            148,235,640.46           132,544,803.42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1,981,649.25           536,874,811.28
 利润总额                           24,954,100.30            71,274,008.10
 净利润                             18,466,711.39            55,208,466.74

    7、海宁美年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2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戴明贤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宁大道 338 号白领氏大厦 301、
302、303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 万元
    经营范围:内科、口腔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急症医学科、医
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服务:体检、医疗信息咨询、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海宁美年 67%股权,海宁美年为公司下属控
股子公司。
    海宁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728,682.38             31,168,920.86
 负债总额                             26,181,442.23             20,353,935.3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60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20,693,790.66             13,368,808.01
 净资产                               12,547,240.15             10,814,985.51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561,943.27             27,375,443.04
 利润总额                              2,200,774.99              4,299,265.56
 净利润                                1,732,254.64              3,655,860.28

      8、呼和浩特市美年大健康健康体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8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王荣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大街万铭总部基地 3 号
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 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
务(不含诊疗服务)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呼和浩特美年 89.64%股权,呼和浩特美年为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呼和浩特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538,466.32             77,815,187.20
 负债总额                             72,763,008.31             64,552,085.2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58,792,094.37             45,715,313.41
 净资产                               11,775,458.01             13,263,101.91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549,481.08             64,427,490.18
 利润总额                           -1,728,509.51             3,849,599.25
 净利润                             -1,487,643.90             5,074,566.28

    9、大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8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张宁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霞路 156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健康信息咨询、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以上
均不含专项审批);门诊医疗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大连美年 100%股权,大连美年为公司下属全
资子公司。
    大连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7,199,000.72           248,981,364.44
 负债总额                          229,231,427.53           223,726,312.3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841,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211,336,697.61           201,880,160.76
 净资产                             27,967,573.19            25,255,052.09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97,832,054.64           134,676,632.52
 利润总额                            4,270,988.74               202,297.96
 净利润                              2,712,521.10               -912,495.17

    10、大连美年健康悦享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范凯红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东路 56 号 1 楼北侧、2 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50 万元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眼科;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健康体检
服务;健康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大连悦享 77.67%股权,大连悦享为公司下属
控股子公司。
    大连悦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240,798.19            43,334,989.89
 负债总额                           41,483,971.84            33,491,105.7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00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28,794,277.17            18,669,998.31
 净资产                             16,756,826.35             9,843,884.15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841,783.38            43,632,629.71
 利润总额                            8,253,137.36             5,793,890.04
 净利润                              6,912,942.20             4,633,851.39

    (二)被反担保方
    名称: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3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邓友志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新光华街 7 号航天科技大厦 15 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
担保及其它等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
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
问等中介服务,在规定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
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成都金控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被反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21,104,761.31        2,559,109,710.57
 负债总额                           532,051,429.78           513,325,938.9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66,502,322.60           73,440,764.46
 净资产                            2,089,053,331.53        2,045,783,771.59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754,837.51          107,518,522.96
 利润总额                             43,988,618.26           27,586,048.96
 净利润                               43,269,559.94           10,522,583.38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美年大健康分别向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授信申请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授信共享申请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授信共享
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以及
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
用和其他相关费用。(2)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授信共享申请人
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
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
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
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
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授信共享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贵行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
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
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
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
信申请人/授信共享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
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
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4)授信申请人/授信共享申
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
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
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
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
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
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2、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1)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保证人
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
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在保证期间内,
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
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
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

    3、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受信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
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
债务”)。(2)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
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
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
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
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4、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务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壹亿元整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
和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等)。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止。甲方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5、公司与浦发银行青浦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
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
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
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
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
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
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
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
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
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6、公司与浦发银行杭州建国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浙江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支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
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
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
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
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
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
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
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
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
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

    7、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新疆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
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
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
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3)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
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
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
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
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
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
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
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
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
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
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
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
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
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
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
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银行承兑汇票承
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
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
期之日起三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
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8、公司、唐山美年与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沈阳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唐山美年大健康健康体检管理有
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
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
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
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
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
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
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
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
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
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9、公司与肥西农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务人: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人民币壹仟万
元整、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
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
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
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
行产生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果主合同
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3)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等项下的保证
期间为甲方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4)在主合同期限内,乙方为债务人的多笔
借款(或债务)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按甲方为债务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算,
即自单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笔贷款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
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
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
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7)
前款所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一笔债务的到期日和
依照主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0、公司与海宁农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海宁美年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
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
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
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
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1、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债务人:呼和浩特市美年大健康健康体检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保证人(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
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
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2)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
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
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
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
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
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2)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
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
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3)如主
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
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12、公司与浦发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大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大连美年健康悦享综合门
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
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
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
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
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
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
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
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
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
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分别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肆佰万元整/人
民币捌佰万元整。

    13、公司与成都金控签署的《保证反担保合同》
    债务人:成都锦江美年大健康维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
    主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担保方(甲方):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方(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的代偿款(即
甲方依据保证合同承担担保、赔偿等责任而代债务人向主债权人所支付的全部款
项)及其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保证金、损害赔偿金、担保费、甲方为实现债权和
担保权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
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及保险费、鉴定费、调查费、差旅费、评估费等)以及其
他费用和损失。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甲方向主债权人实际履行保证责任之次日开
始计算。
    反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22,356.83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41.88%,其中,公司为子公
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26,097.27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的 29.37%;子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4,134.55 万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0.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和美年大健康分别向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美
年健康、美年大健康);
   2、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美年大健康);
   3、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美年大健康);
   4、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美年大健康);
   5、公司与浦发银行青浦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美年大健康);
   6、公司与浦发银行杭州建国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浙江美年);
   7、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新疆美年);
   8、公司、唐山美年分别与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沈
阳大健康);
   9、公司与肥西农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安徽美年);
   10、公司与海宁农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海宁美年);
   11、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呼和浩特美年);
   12、公司与浦发银行大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大连美年、大连悦
享);
   13、公司与成都金控签署的《保证反担保合同》(成都锦江美年)。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