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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化工 (00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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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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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美化工: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5-03-29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随着海外业务
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外汇收
支业务情况以及外币资产、负债状况,开展额度不超过 1,200 万(含)美元或等值其他货
币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汇率风险、利
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获得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该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
定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
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
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
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履约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
险。
    (3)法律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
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
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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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资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随着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以及外币资产、负债状况,适度开展外汇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增强财务稳健性,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需求情况,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

超过 1,200 万(含)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1,200 万(含)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3、交易对方与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进行的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4、交易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三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

自筹资金或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6、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银
行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预留的保证金等)

    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240 万(含)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二、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且已根据有关法

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适时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

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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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查意见如下: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是在不影响正

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以规避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鉴于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同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

及关联交易。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适时开展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5-005)、《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6)《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7)

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
                                         3
定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

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

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

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履约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法律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

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

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

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

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

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

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

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

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

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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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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