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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变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3-05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健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鉴于天健所已连续多年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
变科技 ”)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对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进行选聘,经邀请招标并根
据评标结果,立信所为中标单位,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故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次拟聘任 2025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0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        朱建弟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7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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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2,533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人

 2023 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50.01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3 年 上市 公 司 客户家数                 691 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8.32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卫生和

                                             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 10.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被仲裁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

              旭辉、立信                                        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

                                                                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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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   2015 重组、      1,096 万元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报、                      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

                                                             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

                                                             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

                                                             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

                                                             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

                                                             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

                                                             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

                                                             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

                                                             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2 次

(其中警示函 26 次、监管谈话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 目 组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姓名
 成员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公 司审计报告情况

                   师          公司审计       业          提供审计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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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合                                                         报喜鸟、梅轮电梯、杭州园

 伙 人/签                                                         林、广宇集团、山水比德、
             蔡畅   2006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25 年
 字注 册会                                                        新柴股份、远信工业、汇隆

 计师                                                             新材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吴宏量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25 年      广宇集团、梅轮电梯、夜光明

 师


 项 目 质                                                         富祥药业、华峰铝业、香飘飘、

 量 控 制    陈小金 2010 年   2008 年    2010 年     2025 年      泰坦股份、久盛电气、宁波色母、

 复核人                                                           闰土股份、爱科科技、国邦医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

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 年度审计费用总价 50 万元(包含年报审计费用 40 万元、内控

审计费用 10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总价下降 16.6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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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正在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尚未出具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续聘天健所为 2024 年度审机机构。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天健所已

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

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选聘。经邀请

招标并根据评标结果,立信所为中标单位,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故拟聘请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并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的招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拟聘任的立信所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
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内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
恰当,立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
诚信状况,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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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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