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拓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并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议案》,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
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增加至“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超过 15,000 万元”,回购股份方案
中的回购方式、实施期限、回购价格等其余条款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回购时间到期,回购总金额为 95,702,12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达到回购股份方案要求,回购方案已实施完
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13.00 元/股,实
施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拟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1
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
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 并 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2025 年 1 月 3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
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779,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4%,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9.51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6.34 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95,702,125.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另外,公司回购账户尚存有 2023 年度回购计划已回购的股份 6,266,600 股,
回购金额为 59,969,998.65 元(不含交易费用)。与本次回购股份累计计算为
18,045,6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5%,两次合并回购金额 155,672,123.65
元(不含交易费用)。两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
户。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2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泗滨先生、马伟先生、彭干泉先生、文朝晖女士、罗
木晨先生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外,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余董事、监事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次回
购股份实施完成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计划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 11,779,000 股,按照截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
司总股本没有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
                               175,745,141   14.10%     187,524,141     15.04%
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71,089,847   85.90%    1,059,310,847    84.96%

三、总股本                   1,246,834,988   100.00%   1,246,834,988    100.00%

    2、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股本结构变化情
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
                               175,745,141   14.10%     175,745,141     14.23%
股)



                                     3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71,089,847   85.90%    1,059,310,847   85.77%

三、总股本                   1,246,834,988   100.00%   1,235,055,988   100.00%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交易委托时段等实施情况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
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
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 年 1 月 29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之和 7,748.75 万股的 25%,即 1,937.19 万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在完成回购股份后的三年内,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变化,适
时制定相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实施。如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
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让,其未被授出和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
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
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
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4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