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关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结项的公告2025-03-26
关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结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募集资
金使用进行结项,节余部分结息约 7.7 万元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金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5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
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784,615 股募集
资金,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50 元。公司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总额为 1,516,799,992.5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822,246.90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1,490,977,745.60 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
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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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结项的公告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序号 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
1 项目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 是(部分) 103,417.77 2,890.12
目
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
2 是 -- 1,878.74
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
3 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是 -- 94,086.88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 -- 15,500.00
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
5 是(部分) 15,680.00 6,984.31
验室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
6 否 30,000.00 30,000.00
资金
合计 149,097.77 151,340.05
注: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同意终止
“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募集项目,将剩余募投资金投入到“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
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投向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能源系统技术研究实验室项目”和“综合能源大
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并将该项目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9 月 30 日延期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管理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万
序号 项目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万
元)
元)
1 综合能源服务项目 94,086.88 94,119.15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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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结项的公告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状态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441161803013000052220 续存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信广场支行 667872258876 续存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3602015029202003681 续存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120917535210701 注销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120906864710302 注销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120917522610101 注销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 120917519710901 注销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信广场支行 680874058626 注销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3602015029202206087 续存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荟城支行 44063801040015849 续存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4,119.15 万
元(含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节余部分结息
约 7.7 万元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
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
资金净额 1%的,相关节余资金的使用可豁免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
序,也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会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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