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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武镁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2025-01-17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5-04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5 人,代表股份 176,478,9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79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66,552,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79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0 人,代表股份 9,926,8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0 人,代表股份 9,926,82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0 人,代表股份 9,926,8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9%。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176,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19%;反
对 4,238,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16%;弃权 64,42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4,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558%;
反对 4,238,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953%;
弃权 6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89%。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提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212,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24%;反
对 4,181,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96%;弃权 84,76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660,19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7.0192%;反对 4,181,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269%;弃权 84,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38%。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处置预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169,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9%;反
对 4,217,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99%;弃权 92,04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617,09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6.5851%;反对 4,217,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878%;弃权 92,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72%。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郑刚、杨礼中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