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镁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2025-03-06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宝武镁业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5 号文同意,宝武镁业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00.0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708,422,538
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宝武镁业于 2024 年 6 月实施了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08,422,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的权益
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708,422,538 股增至 991,791,553 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991,791,553 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一)。本次解
除限售的股东共 1 名,解除限售股份共计 86,8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75%。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 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86,800,000 86,800,000
合计 86,800,000 86,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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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
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宝钢金属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出具承诺:在取得公司本次发行股份之后的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且上述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
保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宝武镁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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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坤 徐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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