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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亮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程疆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程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程疆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程疆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程疆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童莹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童莹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
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
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
秘书的情形。
    童莹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6638381
    传真:0571-86031971
    电子邮箱:gfoffice@hailia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 368 号海亮科研大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童莹莹女士简历
    童莹莹,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
院,硕士研究生学历。已于 2008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
任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位。
2024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莹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