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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科创: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1-04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5-001 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控股”)的 100%
股权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由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清研院”)变更
至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持有。
    2、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治理
结构亦不会发生变更;本次变动完成后,清研控股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深圳
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次变动后,深圳市国资委支持力合科创延续并发展与清研院共同打造
的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合作关系,在同等条件下,力合科创继续有权优先受让和
优先投资清研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深圳市国资委支持将力合科创打造成深圳市
国资系统的综合性创新平台。
    4、本次变动后,清研控股及其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事项,由深圳市国
资委授权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公司”),按既有的决策机制
和管理方案执行。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业务模式、损益及资产状
况构成重大影响。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变化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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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创”)于近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清研控股发来的通知,基于深圳市国资委支持将力合科创打造
成深圳市国资系统综合性创新平台,深圳市国资委与清研院签署《国有产权无偿
划转协议》,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清研控股的 100%股权由清研院变更至深
圳市国资委持有。同时,深圳市国资委与清研院就科技创新合作等方面达成并签
署《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公司延续并发展与清研院共同打造的深度融合的科技
创新合作关系。《战略合作协议》中涉及公司相关内容如下:
    1、深圳市国资委结合市国资委及其下属企业的创新需求和清研院的研发成
果及创新资源,聚焦深圳市重点发展的技术和产业领域,双方联合在关键技术攻
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产业培育等方面开展合作。
    2、深圳市国资委支持力合科创等下属企业与清研院深化整体合作,在新材
料、新能源、人工智能及数字化等关键领域,协同推进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投资
孵化与市场推广应用。
    3、深圳市国资委支持力合科创延续并发展与清研院共同打造的深度融合的
科技创新合作关系,在同等条件下,力合科创继续有权优先受让和优先投资清研
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深圳市国资委支持将力合科创打造成深圳市国资系统的综
合性创新平台。
    4、清研控股及公司等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事项,由深圳市国资委授权
投控公司,按既有的决策机制和管理方案执行。
    本次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发生变
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业务模式、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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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变动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变动前




   (二)本次变动完成后




   三、本次变动前后清研控股的股东情况

   (一)本次变动前清研控股的股东

名称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0455746191Q
负责人             嵇世山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工业村

   (二)本次变动后清研控股的股东

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11440300K317280672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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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完成
后,清研控股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
经营管理决策事项将继续按既有的决策机制和管理方案执行,公司治理结构不会
发生变更。
    本次变动主要系深圳市国资委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旨在通过本次变动进一步
整合优质资源,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公司打
造成深圳市国资系统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业
务模式、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变化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清研控股告知函》;
    (二)《关于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战
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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