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5-01-22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拟适当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
为美元、日元、欧元、港币等,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总额度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会
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
动性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开展的背景和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
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适当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公司
关联方。
2、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子公
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港币等,
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
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3、交易额度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
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
其他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具体运作、管理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4、交易对手方
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拟对手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
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属于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
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在外汇汇率
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
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若到期日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的外汇资产以完成交割,
会导致公司面临流动性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时以外汇资产与负债为依据,以保证实施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时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进而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
算,降低流动性风险。
3、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
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
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并严格按照《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
证制度的执行。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向
公司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5、公司将认真选择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同时严格控制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6、公司内审部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
监督检查。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