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扩大印尼三元前驱体产能的公告2025-01-04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0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扩大印尼三元前驱体产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满足欧美等海外市场的需要,应对全球行业市场竞争的需要,利用印尼
青美邦镍资源项目自产的氢氧化镍钴锰混合物(MHP)为原料,实现“红土镍矿
—MHP原料—三元前驱体材料”的红土镍矿直接到动力电池三元材料全产业链
建设,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5
日、2024年1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在印尼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2)、《关于变更对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及实施主体名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
公 司 (以 下 简称 “ 格林 美 (江 苏 ) ”) 和 NEW HORIZ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共同在印尼中苏拉威西省Morowali县IMIP园区投资建设印
尼第一条年产3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有利于降低物流与制造
成本,直接面向欧美市场,良好满足欧美等海外市场对动力电池用高镍三元前驱
体材料的需求,有效提升公司核心业务的全球竞争力。
二、扩大印尼三元前驱体产能的情况
迄今为止,公司年产3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已经建成竣工,
并已经全部获得中长期全球客户订货,为了满足全球客户的新增需要,公司计划
将年产3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的产能由3万吨扩大为5万吨,项
目的实施主体名称仍然为PT INDONESIA QINGMEI ENERGY MATERIALS(以
下简称“QINGMEI”),格林美(江苏)持有QINGMEI 99%的股权,NEW HORIZ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持有QINGMEI 1%的股权。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
大印尼三元前驱体产能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三、扩大印尼三元前驱体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印尼年产 5 万吨高镍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印尼中苏拉威西省 Morowali 县 IMIP 园区
建设单位:PT INDONESIA QINGMEI ENERGY MATERIALS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 5 万吨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 112.13 亩,总建筑面积 79,720 平方米,建
设 5 万吨/年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制造厂及其配套的原料、公辅等生产车间,新
增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研发中心、人才公寓,供电、供水等公用工程及道路、绿
化等设施。项目竣工投产后总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产能达 5 万吨/年,为行业内
主要动力电池材料生产商提供原料。
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2023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0 月。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214,920 万元,其中总投资约 30%来源
于企业自有资金,其余约 70%来源于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项目投产后由项目建
设单位承担利息。
项目效益测算:本项目 5 年免所得税,正常生产年份,按照高镍三元前驱体
100,000 元人民币/吨,销售收入达到 446,428.57 万元,毛利润为 80,803.57 万元,
利润总额为 57,098 万元,税后净利润为 57,098 万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为 5.8 年。
四、本次扩大印尼三元前驱体产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扩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欧美等海外市场对动力电池用高镍三元前驱体
材料的需求,优化产能配置,有利于更好地结合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资源端的战
略布局,充分利用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所释放的原料成本优势,降低制造成本,
有助于打造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从原料端到材料端的资源整合优势,打造公
司在欧美两大新能源新兴市场进军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扩能不会影响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受有关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后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