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2025-01-04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0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
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
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 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中期票
据、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
求。
一、本次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通知中
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本次申请发行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价格:本次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4、面值:人民币100元;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
式最终确定;
6、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7、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9、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
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1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到期的债券、
补充营运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等。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更好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注册、
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或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额度、
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
途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2、聘请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本
次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的注册
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申请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可以使公司的融资渠道多元化,能够更有效地满足公司“城市矿
山开采+新能源材料制造”双轨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并进一步的优化了
公司资本结构,有助于公司产业发展行稳致远。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