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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美: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5-02-10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2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2 月 5 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2 月 5 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的比例(%)
 1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432,840,263       8.44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7,756,027       2.88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
                                                           71,742,570       1.40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40,710,000          0.79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
                                                            36,914,978          0.72
       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6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
                                                            30,000,000          0.59
       偕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源
                                                            28,032,038          0.55
       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26,723,555          0.52

 9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21,830,100          0.4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
 10                                                         20,423,767          0.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2 月 5 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占公司无限售条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件股份总数的比
                                                        (股)
                                                                          例(%)
 1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432,840,263          8.51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7,756,027          2.91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
                                                        71,742,570          1.41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40,710,000          0.80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
       能源汽 车产 业指数 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金       36,914,978          0.73
       (LOF)
 6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
                                                        30,000,000          0.59
       时偕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新能
                                                        28,032,038          0.55
       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26,723,555          0.53

 9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21,830,100          0.4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新能源汽
 10                                                     20,423,767          0.40
       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