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19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2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5年2月14日,分别以书面、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在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
董事周波先生、潘骅先生,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潘骅先生、潘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
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
监事会成员人数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步对其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周波先生、潘骅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
投票制分别进行表决。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潘峰先生、汤胜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峰先生自2020年9月18日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
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不得超过六年,因此,潘峰先生本次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止。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峰先生、汤胜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
票制分别进行表决。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