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5-02-20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3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
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吴光源先生、陈斌章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吴光源先生、陈斌章先生简历见附件。
吴光源先生、陈斌章先生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监事会换届完成前,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光源,男,汉族,1964 年 3 月生,赣南师范大学(原赣南师范学院)化
学专业毕业,冶金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于江西赣县稀土矿稀土冶炼厂、赣州鸿晟
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2006 年入职格林美,历任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生产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监事。吴光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55,000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
吴光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斌章,男,汉族,1963年8月生,中共党员,会计专业毕业,会计师。曾
先后任职于湖北金恒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湖北四季青景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004年入职格林美,历任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总会计师,
现任公司监事。陈斌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76,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
陈斌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