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关于全资企业参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2025-02-20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0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企业参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进步和业务拓展,公司拟通过全
资企业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元投资”)投资广州广建科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州基金”或“合伙企业”),并于2025年2月19日签署了相关合伙协
议。该合伙企业重点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有关的硬科技领域,聚焦人工智能技术、智能建造、
数字科技、绿色低碳等早期企业、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目标规模为人民币4,076万元。创
元投资将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815万元认购合伙企业份额,预计占比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名称:广济惠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00756440Y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苏新义
成立时间:2014-06-11
营业期限:2014-06-11 至 2034-06-10
注册地址: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成大道以西、中滨大道以南生态建设公寓 9 号楼 3
层 301 房间-26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投资管理。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苏新义出资占比 71%;天津广济同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占比 19%;广达鸿毅(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占比 5%;北京刺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
资占比 5%。
广济惠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惠达”)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32053)。广济惠达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苏新义。
广济惠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实控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其他基金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1、名称: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06422855Q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广联达筑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07-10
营业期限:2014-07-10 至 2034-07-09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甲 18 号楼 1 层 106 室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主要股东情况: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比 99.90%,北京广联达筑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占比 0.10%,北京广联达筑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公司 100%持股。
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全资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名称:广州光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光庭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C7Y2778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敦尧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联合街道科丰路 270 号 1704-1706 房
成立日期:2023-02-14
营业期限:2023-02-14 至 2042-12-31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形象策
划;财务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
览服务。
主要股东情况: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占比 100%。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301221。
广州光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名称:资合智合(云南)创业孵化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资合智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E6G12X0Q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正超
成立时间:2024-11-26
营业期限:2024-11-26 至 2034-11-21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碧鸡社区居委会高峣村 9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
理咨询;数字技术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主要股东情况:潘凯出资占比 99.99%;谭正超出资占比 0.01%
资合智合(云南)创业孵化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名称:深圳瑞云捷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瑞云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RY5P8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严国涛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宝路 1 号星河 WORLDA31-8
成立时间:2023-04-07
营业期限:2023-04-07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主要股东情况: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占比 100%。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创
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300977。
深圳瑞云捷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名称:周蕾
身份证号:362301**********38,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周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名称:成都天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天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96145182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3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再刚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华二路 219 号 7 栋 7 层 702 号、703 号
成立时间:2014-04-01
营业期限:2014-04-01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5G 通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
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安
全设备销售。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主要股东情况:孙丕宏出资占比 75%,胡再刚出资占比 25%。
成都天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名称:广达鸿毅(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达鸿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CBKBHG7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付永晖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天津东
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8135 号)
成立时间:2023-03-17
营业期限:2023-03-17 至 2043-03-1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
主要股东情况:付永晖出资占比 70%,徐慧敏出资占比 30%。
广达鸿毅(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成立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州广建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称,最终以工
商部门登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为货币出资
4、合伙人及拟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身份
(万元)
1 广济惠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50
2 广州光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3 深圳瑞云捷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4 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815
5 资合智合(云南)创业孵化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00
6 周蕾 有限合伙人 400
7 广达鸿毅(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1
8 成都天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
合计 4,076
5、出资进度:基金分三期缴付出资,每期出资比例分别为合伙人认缴出资的 20%、30%
和 50%。具体安排详见合伙协议
6、存续期限:3 年投资期+3 年退出期+2 年延长期
7、退出机制:上市退出、挂牌退出、转让退出、解散/清算退出、股东回购等多样化的退
出渠道
8、投资方向:重点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有关的硬科技领域,聚焦人工智能技术、智能
建造、数字科技、绿色低碳等早期企业、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广州基金系根据《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广州市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本有限合伙的管理人
为广济惠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拥有对合伙企业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换。
(二)出资情况
本次总认缴规模为 0.4076 亿元,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普通合伙人:广济惠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0 万元,占总认缴规模的
1.23%。
有限合伙人 1: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815 万元,占总认缴规模
的 20.00%。
有限合伙人 2:广州光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占总认缴规模的 24.53%。
有限合伙人 3:资合智合(云南)创业孵化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600 万元,占总
认缴规模的 14.72%。
有限合伙人 4:深圳瑞云捷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占总认缴规模的 24.53%。
有限合伙人 5:周蕾,认缴出资 400 万元,占总认缴规模的 9.81%。
有限合伙人 6:成都天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0 万元,占总认缴规模的 2.45%。
有限合伙人 7:广达鸿毅(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11 万元,占总认缴规模
的 2.72%。
(2)本基金分三期缴付出资,每期出资比例分别为合伙人认缴出资的 20%、30%和 50%。
首次出资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不低于 100 万元,出资期限按下表约定执行: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第一期实缴出资金额(万元) 第一期实缴出资日期
1 广济惠达 12
2 创元投资 163
3 光庭投资 200
2025 年 3 月 8 日前(具体以
4 资合智合 120
《出资缴付通知书》载明的
5 深圳瑞云捷 200
出资截止日为准)
6 周蕾 100
7 成都天软 100
8 广达鸿毅 111
第二次出资期限按下表约定执行: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第二期实缴出资金额(万元) 第二期实缴出资日期
1 广济惠达 13 2025 年 4 月 8 日前(具体以
2 创元投资 245 《出资缴付通知书》载明的
3 光庭投资 300 出资截止日为准)
4 资合智合 180
5 深圳瑞云捷 300
6 周蕾 100
7 成都天软 0
8 广达鸿毅 0
第三次出资期限按下表约定执行: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第三期实缴出资金额(万元) 第三期实缴出资日期
1 广济惠达 25
2 创元投资 407
3 光庭投资 500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具体
4 资合智合 300
以《出资缴付通知书》载明
5 深圳瑞云捷 500
的出资截止日为准)
6 周蕾 200
7 成都天软 0
8 广达鸿毅 0
在基金缴付出资的期限届满前,全体合伙人有效签署合伙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缴付首期出资,
且实缴资金转入基金托管账户之日,则基金成立。
(三)管理和决策机制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本基金投资决策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共 4 名委员,观察
员若干;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1 名、创元投资委派 1 名,光庭投资委
派 1 名,深圳瑞云捷委派 1 名;投资决策委员会观察员(不参与表决)由资合智合委派 1 名。
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或其退出必须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每名委员持有一票表决权。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委员不得弃权。
委员在投票时应当在表决票上说明理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的项目决策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
五分之三以上(含)同意(其中普通合伙人必须同意)方可通过并执行。
关联交易的回避机制:与该事项具有关联关系的合伙人有权参加合伙人会议,但应在表决
时回避,不享有就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权,该项表决由其他无需回避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合
伙人赞成票方为通过。
(四)管理费
(1)在基金投资期内,年管理费按全体合伙人已实缴出资总额的 1.5%/年提取;
(2)在基金退出期内,年管理费为未收回投资额(“未收回投资额”指全体合伙人已实缴
出资总额减去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后的余额)的 1.5%/年提取;
(3)基金延长、清算期间,不收取管理费。
(五)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对合伙企业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
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的约定在权限范围内对合伙企业事务进行经营管理工作,对于有限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于其认缴的有限合伙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
利。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
(六)资金托管
本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资金进行托管,并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为本合伙企业开
立托管账户, 用于合伙企业财产中货币资产的归集、存放与支付。
(七)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的投资本金、
利润分配、权益、股权处置收入、税费减免/返还、奖励、补偿、赔偿及其他处置收入)、未使
用的实缴出资额、未使用的实缴出资额与合伙企业闲置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或投资收入,
在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其他税费或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决定为履行该等支付义务而预留的金
额后,为合伙企业可分配财产。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不得
再用于项目投资,应于投资收入到达合伙企业托管账户后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按如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本金:基金经营期间获得的来源于投资项目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应按全体合伙
人的基金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该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达到截至该分配时点其对
基金的实缴出资额;
(2)门槛收益分配:在返还本金后,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该合伙人就其在第(1)项下
获得累计分配的实缴出资额实现 6%/年(单利),从该合伙人实缴出资的到账日期分别起算到
该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的时点为止)的门槛收益;
(3)超额收益分配:返还本金、分配门槛收益后剩余的可分配资金,80%部分按各合伙人
在基金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20%部分分配给基金管理人。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交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收益和投资成本
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且视为已向其分配相应金额的本金及收益;
如果其应分配收益和投资成本不足以补足上述款项的,违约合伙人应当另行补充差额。
(八)生效时间
自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通过全资企业投资广州基金,旨在通过参股合伙企业间接跟踪新技术发展,并持
续获得资本增值。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额度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
本合伙企业投资周期较长,在投资和运作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
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目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对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公司将该
基金投资划分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
合伙企业份额认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在合伙企业任职,公
司拟委派董事、高级副总裁刘谦担任广州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3、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
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签订的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