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总股本1%的公告2025-03-11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8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总股本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
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区间为 1,666.67 万股至 3,333.33 万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3%至 1.4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
交易日予以披露,此外,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23,303,7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2%;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
为 2.5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4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57,649,191.62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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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
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⑴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⑵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⑴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⑵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⑶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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