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3-15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 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及时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4 日、2025 年 2 月 7 日、2025 年 3 月 4 日披露
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3,303,7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2%,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总股本
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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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购公司股份 9,003,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9%,
最高成交价 2.49 元/股,最低成交价 2.46 元/股,成交总金额 22,344,910.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上述期
间内,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2,307,2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42%,最高
成交价 2.51 元/股,最低成交价 2.4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合计
79,994,101.62 元。上述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
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
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
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
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⑴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⑵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⑴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⑵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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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32,307,224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为 1.4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预
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 89,119,320 3.91% 0 89,119,320 3.9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90,630,630 96.09% -32,307,224 2,158,323,406 96.03%
总股本 2,279,749,950 100.00% -32,307,224 2,247,442,726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
即 202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沈臻宇一致行
动人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 12 号私募投资基金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增持 900,000 股,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方圆-东方 27 号私募投资基金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增持 178,300 股(具体内容详
见 2025 年 3 月 4 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在增持
公司股票时,不知悉公司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本次增持系股东看好公司的发展
前景,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案
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时任董事王东绪先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王东绪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10,000 股。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王东绪先
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王东绪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本次减持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
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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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 32,307,224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
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
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
规定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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