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3-01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024
年度,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公司
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 发展,公
司拟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367,500.00 万元额度的融资担
保;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额度融资担保,
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全资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嘉兴双环”)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被担保方最 本次使用担 是否
担保方持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度占上市公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保额度 关联
股比例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司最近一期
负债率 (万元) 担保
(万元) (万元) 净资产比例
公司 嘉兴双环 100.00% 57.67% 67,528.94 82,528.94 15,000.00 1.76% 否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11-05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文华南路 1235 号
4、法定代表人:吴长鸿
5、注册资本:78,223.36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齿轮的工业设计、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嘉兴双环 100.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74,580.1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5,703.87 万元,净资产为 108,876.30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3,933.88
万元,净利润为 15,233.20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301,288.9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3,766.28 万元,净资产为 127,522.62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44,788.93 万元,净利润为 19,892.45 万元。(未经审计)
9、经查询,嘉兴双环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5 年 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期
间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
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6、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7、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应加倍
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
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等)。
8、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
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日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
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
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
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系为确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
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
司对担保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因此未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62,809.16 万元,
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4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