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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铁塔: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08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0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7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交易日2025年1月7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方如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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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3名,代表
有表决权公司股份741,518,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047%。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90名,代表有表
决权公司股份7,522,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7%;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190人,代表股份7,522,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
份733,996,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0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
7,522,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山东国曜琴
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焱、曹燕红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张波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 741,044,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
反对 2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 27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48,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977%;反对 2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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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39%;弃权 27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马焱、曹燕红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对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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