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4日下午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45人,代表股份747,368,13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2.469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股份489,4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34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746,878,7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52.435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6,847,5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480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8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344%;参加 网络投票的 1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358,1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446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090,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2%;反对 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弃权331,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69,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372%; 反对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73%;弃权 3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55%。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75,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6%;反对 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弃权246,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14%; 反对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73%;弃权 2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13%。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72,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3%;反对 1,9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弃权249,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2,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405%; 反对1,9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203%;弃权 2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2%。 3.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75,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6%;反对 1,9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9%;弃权249,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14%; 反对1,9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691%;弃权 2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95%。 4.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63,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0%;反对 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弃权259,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2,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974%; 反对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73%;弃权 2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53%。 5.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62,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9%;反对 1,9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1%;弃权276,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2,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945%; 反对1,9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705%;弃权 27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50%。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74,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5%;反对 1,9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1%;弃权265,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3,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10%; 反对1,9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76%;弃权 2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14%。 7.担保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62,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9%;反对 1,9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6%;弃权265,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1,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901%; 反对1,9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55%;弃权 2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44%。 8.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75,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6%;反对 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弃权246,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14%; 反对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73%;弃权 2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13%。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75,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6%;反对 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弃权246,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5,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14%; 反对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73%;弃权 2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13%。 10.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74,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5%;反对 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弃权247,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4,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668%; 反对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73%;弃权 2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5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75,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7%;反对 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弃权246,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5,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43%; 反对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73%;弃权 2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13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7%;反对 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4%;弃权283,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7,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396%; 反对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73%;弃权 2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3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5,557,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7%;反对 1,5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0%;弃权256,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6,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542%; 反对1,5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14%;弃权 2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44%。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钟茹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