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5-03-29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现就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关于浮
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
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
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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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
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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