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0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 人,本次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8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64%。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计 4 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8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64%。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间,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 2 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 6、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 7、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该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 8、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3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北京市中伦 (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限售股份的上市流 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三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 日起满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40%。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市日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届满。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说明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解锁: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 2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营业收入累计人民币 91.43 亿元; (2)2023 年度,申报并获得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受理的药物 IND 申请为 8 个 (1)2021 年及 2022 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详见 2023 年 1 月 5 日、1 55.4 亿元; 月 30 日、4 月 12 日、6 月 2 (2)临床前项目:2022 年度申报并获得受理的药 日、6 月 21 日、9 月 12 日、 物 IND 申请不少于 3 个,或 2021 至 2022 年度累积 10 月 13 日、12 月 11 日披露 申报并获得受理的药物 IND 申请不少于 5 个; 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3)临床开发:2022 年度申报并获得受理的新药 3 2023-002、005、037、066、 物 NDA 及扩展适应症(sNDA)不少于 2 项,或 2021 071、114、121、139 的公告); 至 2022 年度累积共申报并获得受理的新药物 NDA (3)2023 年度,申报并获得 及扩展适应症(sNDA)不少于 4 个。 受理的新药物 NDA 及扩展适 (3)临床开发:2023 年度申报并获得受理的新药 应症(sNDA)为 3 个(详见 2023 物 NDA 及扩展适应症(sNDA)不少于 3 项,或 2021 年 1 月 30 日、9 月 14 日、10 至 2023 年度累积共申报并获得受理的新药物 NDA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 及扩展适应症(sNDA)不少于 7 个。 告编号为 2023-006、115、122 的公告); 综上所述,以上三项均已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 实施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激励对象为 4 名核心业务技 4 优秀 术骨干人员,考核结果为优 100% 秀,解锁比例为 100%。 良好 合格 70% 不合格 0%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4 人,可解 5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80,000 股。根据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 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 1,080,000 股,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 (二)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 人;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80,000 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64%。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未能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锁 剩余未解除 获授的限制 解锁的限 职务 的限制性股 的限制性股 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 票数量 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数量 核心业务技术 2,700,000 1,620,000 1,080,000 0 0 骨干(4 人)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85,170,912 52.25 1,080,000 584,090,912 52.15 高管锁定股 578,290,912 51.64 578,290,912 51.64 股权激励限售股 6,880,000 0.61 1,080,000 5,800,000 0.5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34,747,058 47.75 1,080,000 535,827,058 47.65 三、总股本 1,119,917,970 100.00 1,080,000 1,080,000 1,119,917,970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 月 8 日的股本结构。 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6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