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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1-17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1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19,917,9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1,188,925.95 元,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从方案公告日至实

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固定总额的方式,
                                1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19,917,9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35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1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5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2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0*****845                  王俊民
      2                00*****766                  范秀莲
      3                01*****496                    郑伟
      4                01*****187                    申萍
      5                01*****221                    杨飞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 月 16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三湘大道 17 号

    咨询联系人:郭艳

    咨询电话:0893-7834865、028-67250551

    传真电话:028-6725055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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