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03-2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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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2014 年
1 月 2 日成立,并于 2014 年顺利完成特殊普通合伙改制,注册资本金 1500 余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
中证天通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也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多种服
务资质。多年来一直位列全国百强事务所前 30 位左右,审计业务收入近 3 亿元,
相关人员近 1000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余人。
中证天通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 45,415.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4,455.6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563.19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4 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实
际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聘任中证
天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以中证天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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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
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
作安排,中证天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证天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中证天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中证天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6 月 24 日,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
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
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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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审结束阶段沟通会
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证天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对审计报告审计过程、审计结论事项进
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2 次会
议审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中证天通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中证天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证天通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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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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