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
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铭瓷”)日
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成都铭瓷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到期续贷,
公司拟继续为其提供保证担保,以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
和盈利能力。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成都铭瓷 27.60%的股权,
公司间接持有成都铭瓷 27.60%的股权。截至目前,成都铭瓷其他股东李俊伟、
隋全义已分别将其持有的成都铭瓷 36.8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600 万元)、27.60%
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450 万元)质押给公司。本次续贷担保事项实施后,李俊伟
和隋全义继续将其持有上述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程树新为成都铭瓷的董事,以上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程树新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
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
项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中的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及其他
法律文件。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正式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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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30.4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俊伟;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MA63HN452E;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
区物联大道 11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软件开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销
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网络设备销售;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电气
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
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
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增强
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4.9.30
资产总额 5,297.60 5,557.66
负债总额 2,325.14 3,001.63
净资产 2,972.46 2,556.03
资产负债率 43.89% 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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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643.18 1,864.92
利润总额 462.54 -332.30
净利润 430.85 -416.43
注: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俊伟 600.00 36.80%
2 隋全义 450.00 27.60%
3 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 450.00 27.60%
4 江文军 130.43 8.00%
合计 1,630.43 100%
其中,李俊伟已将其持有的成都铭瓷36.8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对应出资额
600万元;隋全义已将其持有的成都铭瓷27.6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对应出资额
450万元。
4、截至目前,成都铭瓷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
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4、担保方式:(1)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2)成都铭瓷其他股东李俊伟、隋全义分别将其持有的成都
铭瓷36.8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00万元)、27.6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50万元)
质押给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5、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具体约定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条款由公司与银
行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
不超过本次审批的额度。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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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成都铭瓷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99 万
元。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
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成都铭瓷为公司参股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
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有利于支持成都铭瓷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成都铭瓷其他股东李俊
伟、隋全义分别将其持有的成都铭瓷36.80%、27.6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公司为成都铭瓷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成都铭瓷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
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
担保是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提高其经营和盈利能力,且其他
股东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
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成都铭瓷贷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
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其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目前担
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且本次担保采取了规避风
险的反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担
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4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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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9110%;对外的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172,000.57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57.7789%。
若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总额为 387,839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0.2839%。公司及子公司除对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安彩晶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及对公司孙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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