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通过独立董事钟宇先生、王俊杰先生分别出具的《2024 年度独立董 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以及核查任职人员名单、股东名册,比对规则要求等方式, 对在任的上述两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钟宇先生、王俊杰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