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的公告2025-03-2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1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
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部分
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公司将全资子公司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华贸易”)
与金银珠宝业务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
萃华珠宝有限公司(原名为“沈阳萃华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更名为现名称,以下简称“萃华有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划转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和业务架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公司资源
优化配置,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萃华贸易与金银珠宝业务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
负债、业务及人员,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萃华有
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1 、划出方: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1194499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法定代表人:柴钢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针纺
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服饰制造,服装服
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
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
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品销售,
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
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非物质文
化遗产保护,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划入方: 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4MAE59QH3XB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 72 号
法定代表人:郭英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4 年 11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珠宝首饰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
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
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服饰制造;
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销售;
日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
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住房租赁;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3 、划出方与划入方的关系
萃华有限(划入方)及萃华贸易(划出方)均系萃华珠宝的全资子公司,萃华珠
宝直接持有萃华有限和萃华贸易 100%的股权。
(二)本次资产划转的具体方案
萃华珠宝拟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全资子公司萃华贸易金银珠
宝业务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萃华有限,并由萃华
有限承接萃华贸易金银珠宝业务及相关人员。划转事项实施完毕后,全资子公司
萃华贸易将继续保留。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萃华贸易金银珠宝业务相关的
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金 额 负债项目 金 额
流动资产 1,521 流动负债 1,344
非流动资产 168 非流动负债 0
资产小计 1,689 负债小计 1,34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以上述萃华贸易的划转资产、负债在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所
形成的净资产划入萃华有限的资本公积,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以划转实施结果
为准。
(三)本次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本次划转涉及的人员根据“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由全资子公司萃华有限
接收,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员工办理
相关转移手续,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薪酬待遇不变。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说明
公司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资产划转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资产
处置、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置、税务、工商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至上述资产划
转等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资产划转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公司的业务架构和管理体系,优化内部
资源配置,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本次
资产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根据后续划转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公司
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部分业务沈阳萃华珠宝
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将全资子公司萃华贸易资产、债务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萃华有限的
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需要作出的调整,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全资子公司萃华贸易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
全资子公司萃华有限的事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公司
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将全资子公司萃华贸易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
公司萃华有限,是一种必要的、可行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的
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监事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萃华贸易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萃华有限
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