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集团: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
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
单项保理业务约定期限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
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根据资金成本、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审慎选择。
2、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
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3、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业务期限内循环使用)。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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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理融资的利率、利息及手续费用以保理融资相关合同记载的为准。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或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
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
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
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或子公司的原因产生
的罚息等。
三、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有效促进资产
流转化,从而优化集团债务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体现了金融机构对建艺集
团的认可与信心。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
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
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确定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
2、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和资金管理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
中心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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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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