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比表2025-02-15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条款对比表
序号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
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将在 2 日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内披露有关情况。 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将在 2 日
若因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内披露有关情况。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 若因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
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 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1 其辞职报告应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 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
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 其辞职报告应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
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应当继续履行 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
职责。 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应当继续履行
辞职报告应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 职责。
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 辞职报告应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
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 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
情况)等情况。 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
此条款对辞职报告的规定同时适用 情况)等情况。
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由 4 名监事组成,其中 3 人为职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人为职
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 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
体监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体监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
能履行职权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 能履行职权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
2
数的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数的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
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 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 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大会民主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