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2025-01-22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概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
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圆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圆融 1 号”)10,000 万元、
中融-汇聚金 1 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000 万元、中融-庚泽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000 万元,合计金额 3 亿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
产品圆融 1 号 3,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
产品圆融 1 号 3,800 万元;上述信托理财产品金额总计 3.68 亿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
目核算。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信托产品均已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本金及投资收
益,且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未予书面回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未公布兑付方案,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 18,400 万元。具体内
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仍未收到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且中融信
托对于公司发函仍未予书面回复,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仍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
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
变动损失合计 11,040 万元(确认损失比例 30%),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 29,440
万元(确认损失比例 80%)。
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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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 11,040 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4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55 万元,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 9,555 万元,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
三、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客
观现状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本次确认相关交易
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事项。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信托对上述公司所涉逾期兑付信托产品未公布兑付方案,上述
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正式披露前,相关
信托产品出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对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也会构成较大影响,不排除与本预测结果出现偏差的可能,届时公司将严
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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